在很多家庭中,当家长发现小孩子眼睛近视或者斜视的时候都不予重视,他们觉得孩子还小,长大了就好,也就没有及时给孩子矫正治疗。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是:有些眼科疾病的治疗宜早不宜迟,耽搁了就会遗憾终身。
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患病率高。我国弱视患病率达2.8%,患者估计近万人,问题不容忽视.它的治疗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成人后则治愈基本无望。弱视患者不可能有完善的立体视觉,而立体视觉是不可缺少的高级视功能。
弱视的概念
弱视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形觉剥夺)引起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是功能性的视力低下,与视觉发育有关。经过适当治疗,矫正视力可以完全或部分恢复。但其双眼单视功能预后可能仍不理想。
儿童视觉发育:
关键期——0~3岁
敏感期——0~12岁
双眼视觉——6~8岁发育成熟
在这个阶段,视觉环境影响视觉系统的发育,视觉系统对异常刺激表现出超常的敏感。恶劣的视环境易导致弱视,特别是视觉发育关键期内,但这也是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
弱视诊断标准的改变(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
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0.9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定义中关于矫正视力界定问题:
不同年龄儿童的正常视力范围是不同的,在诊断时必须注意年龄因素。
健康儿童视力(矫正视力):
多数3岁儿童在0.6以上。达1.0者,3岁约60%;4岁约80%;5岁约90%。
所以临床诊断弱视时,必须综合分析年龄、两眼视力差别、眼屈光等多种因素,不应仅拘泥于视力值。
弱视诊断标准的改变
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公布了新修订的儿童弱视诊断标准。
低于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以下:0.5,4-5岁:0.6,6-7岁:0.7
有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者。
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较差的眼为弱视。
弱视的分类
1屈光不正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3斜视性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
5其他
屈光不正性弱视
发生于未戴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多见于远视眼和散光眼,广义的形觉剥夺阻碍了视功能正常发育,形成弱视。
屈光不正多为:远视3.00D,近视6.00D,散光2.00D。
临床特点:
1.为双侧性。双眼视力(sc、cc)相等或接近;无明显屈光参差;
2.眼位正。无两眼竞争,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
3.治疗以光学矫正为主,预后较好。
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部形成物像清晰度不等,即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像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像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层抑制屈光不正较重侧功能,发生弱视。单眼弱视。
两眼屈光参差多为:球镜2D,柱镜1D。
临床特点:
1.远视和散光的参差易形成弱视;二者约占97%。弱视程度与屈光参差程度有关;中、低度近视性屈光参差不易引起弱视,高度近视有病理性改变,视力低下不属弱视。
2.眼位正;
3.中心或旁中心凹注视;
4.预后较好,多有周边融合与粗略立体视;
5.若不进行普查,多发现较晚。
6.治疗:光学矫正,压抑优势眼。
斜视性弱视
患者有斜视或曾经有过斜视。斜视引起的复视和视混淆使患者极度不适,大脑视皮层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就形成了弱视。弱视发生在斜视眼上,单眼弱视。
临床特点:
1.发病早(2岁)、持续时间长、恒定性、单眼斜视易发生弱视,程度较重;斜视角大小与弱视程度无关;(小角度斜视和微小斜视易被忽视)
2.内斜视比外斜视发生弱视者多,程度较重;
3.偏心注视和异常视网膜对应是斜视性弱视的治疗难点。(调节性内斜视和间歇性外斜视偏心注视者少)
治疗原则:
一般首先积极治疗弱视,待两眼视力平衡再行斜视矫正术,以争取较好的远期疗效。
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时期,由于屈光间质混浊、重度上睑下垂、不适当的遮盖等,使光刺激不能正常进入眼内,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清晰物像刺激的机会,引起视功能发育严重障碍。
三种因素影响形觉剥夺性弱视的程度:(1)形觉剥夺开始的年龄;(2)形觉剥夺持续时间;(3)形觉剥夺方式与程度(完全或部分,单眼或双眼)。这种弱视多为重度,治疗困难,预后差。
治疗:早期发现可能病因,早期治疗。例如:先天性白内障:早期手术;及时光学矫正。避免医源性形觉剥夺发生。病因治疗后,有效的视力监控,治疗弱视。
其它弱视
先天性弱视
先天性眼球震颤
子午线性弱视
微小斜视性弱视
弱视的检查与诊断
视力
眼前后节
屈光状态
眼位
注视性质
双眼单视功能
必要时须行电生理、OCT---等特殊检查
儿童视力检查法
行为观察:光照反应、防御性瞬目反射、追随目标、注视反应、遮盖情绪试验
视动性眼震(OKN)
儿童视力表:点状视力表、条栅视力卡、儿童图形视力表
选择性观看(PL)
视觉诱发电位(VEP)
系统眼部检查,除外器质性病变:
眼睑
屈光间质
眼底
初诊、散验必查;随诊中检查
屈光不正
合理选用睫状肌麻痹剂
客观验光方法为主
小儿屈光,包括静态屈光(屈光不正性质和程度)和动态屈光(调节)的异常。
儿童诊断性屈光检测应当首选阿托品作为睫状肌麻痹剂
因为儿童以远视眼多见,调节功能强,不充分麻痹睫状肌则难以查出准确的静态眼屈光状态,也查不出最佳矫正视力。用托品酰胺验光可能引起误诊和处置错误。
在儿童和青少年验光时,矫正视力不满意,则应换用更强的睫状肌麻痹剂。
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
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1行;
进步: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
基本治愈:视力提高至0.9或以上;
治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仍保持正常。
影响弱视疗效的主要因素
1.治疗年龄:年龄愈小预后愈好。
3—5岁组治愈率高达80%以上,
9—13岁组才50.93%。
2.弱视程度:弱视程度与疗效有极明显关系
轻度者疗效最好,93.84%,
中度者次之,71.02%
重度者最差,41.10%。
3.弱视类型:
屈光不正性弱视,治愈率高达90.16%,
斜视性弱视治愈率70.28%,
屈光参差性弱视治愈率64.84%。
4.弱视的治疗
遮盖法
光学药物压抑疗法
视刺激疗法(CAM)
Haidinger刷
红光闪烁
左旋多巴等药物治疗
a佩戴眼镜
规范的屈光检查
合理的光学矫正
这是弱视治疗的基础,重要!
b遮盖法
自Buffon年提出遮盖健眼治疗弱视以来,临床一直在使用。常规遮盖法治疗弱视最简单有效,目前是国际公认治疗弱视的主要方法,首选方法。
作用:暂时压抑优势眼,强迫使用弱视眼,消除来自优势眼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可以避免斜视形成异常网膜对应。
遮盖的方法
1.完全遮盖:持续、完全地遮盖健眼。治疗初期应全日遮盖,幼儿可酌情按比例遮盖。
2.部分时间遮盖:每日遮盖健眼数小时。用于婴幼儿患者或维持疗效。
3.最低限遮盖(短小遮盖):每日遮盖健眼1小时,同时进行弱视训练。用于巩固疗效时。
4.部分遮盖:在健眼前加半透明物,使健眼视力低于弱视眼2行或更多。多用来巩固视力。
遮盖治疗中注意事项
避免发生遮盖性弱视
复视
斜视
弱视复发
避免遮盖性弱视:
在视觉发育敏感期,特别是关键期内,持续遮盖健眼,这种形觉剥夺有可能引起弱视.为避免遮盖性弱视产生,要注意对遮盖强度、持续时间的选择。如对婴幼儿要选择部分时间遮盖或交替遮盖。勤复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首先,确认是否发生了遮盖性弱视:查视力前摘除眼罩半小时以上,加球镜、孔镜等。如果发生了遮盖性弱视,一般停止遮盖1—2周即可恢复。
弱视复发:
弱视眼视力有进步,甚至基本痊愈,近期内视力又有下降。其原因多为自行去除眼镜或遮盖、过早去除遮盖而视力未稳定、手术后遮盖术眼、全身疾病等。
处理:重新遮盖健眼可提高视力,逐渐去除遮盖可预防复发。
弱视治疗须长期随诊,直至治愈。
光学药物压抑疗法
原理: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阿托品压抑健眼功能,以促进弱视眼功能改善。
方法:有压抑看近、压抑看远、完全压抑、交替压抑等。
优点:容易接受,依从性较好;交替注视,防止遮盖性弱视,利于双眼单视;可用于拒绝接受遮盖和隐性眼震患儿。
缺点:疗程长(6月—1年);费用高;只适用于中度或轻度弱视;长期使用阿托品,有人药物过敏,婴幼儿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
视刺激疗法Haidinger刷(光刷)红光闪烁疗法
弱视治疗方法选择
散瞳验光,配镜
矫正眼位
中心注视:常规遮盖法、光学及药物压抑疗法、视刺激疗法
旁中心注视:常规遮盖法、Haidingger刷、红光闪烁法
以上治疗中可配合精细工作。也可酌情进行双眼单视训练。
弱视是眼科临床常见的儿童眼病。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弱视的治疗无捷径,不是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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