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术年会关于弱视的专家“共识”: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同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共识存在原则问题,异议的提出:
1、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同龄人者就都是弱视吗?弱视定义要以科学依据为基础,要有具体诊断标准。
2、受检者视力低于同龄视力且有双眼视觉,有远/近立体视觉我们也能称之为弱视吗?
3、例如:6岁儿童最佳矫正双眼视力为0.6并且具有远/近立体视(双眼视觉)我们也可以诊断为弱视吗?是否存在视觉功能发育迟缓?
4、若以此来定义弱视,要有多少无辜的孩子被戴上弱视的大帽子接受弱视治疗?
本人一生从事弱视发病机理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并获得具体科学数据和成果,本人认为在现代医学飞跃发展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忽略科学研究数据去人为、任意或臆断认定弱视,更不能教条和形而上学,建议我们一定要科学、审慎、严谨和完整的去理解和定义弱视概念。
弱视的原始定义:
儿童弱视(Amblyopia)希腊字意译是视力发育迟钝(臆断),它的早期定义是眼球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0.8,(问题:若双眼视发育平衡?5-6岁矫正视力双眼为0.5-0.8,并具有立体视,是否可以诊断弱视?),该定义至今一直沿用。
弱视的现代定义(邵立功,中华眼科杂志,等等):
儿童弱视是指在小儿出生后的视觉发育关键和敏感期内,视觉神经系统因各种影响视觉发育的眼病和/或视觉环境的不良(形觉剥夺、斜视和屈光不正等等),使双眼视长期紊乱、视觉系统神经元功能、亚细胞及轴树突形态、数量发生变化出现分子神经生物学发育模式的异常,临床检查为外眼及眼底无特殊变化,最佳矫正视力≤0.8,同时丧失立体视觉感知者称为弱视(本人人为弱视确诊的双相评定标准,即立体视应该作为弱视诊断金标准)。或弱视定义:儿童视觉发育关键期(crucialperiod)是指小儿从出生到3岁,敏感期(criticalperiod)最迟平均到8.5岁。此期间,由于各种影响视觉系统发育的眼病和/或注视环境的不良,如生后出现的各种类型斜视、屈光不正、角膜病、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等眼疾,致使视觉系统长期功能紊乱或抑制或废用可逆性退变产生弱视。弱视产生的实质是指从视网膜、外侧膝状体到视皮质整个视路的可逆性微病理生理及分子神经生物学的模式变化(PVEP,PERG,MVEP,MERG,fMRI,DTT等研究也以证实),临床表现为外眼及眼底无特殊变化,最佳矫正视力≤0.8,同时丧失立体视觉感知者称为弱视,弱视类型不同发生机制不同。
弱视的广义概念(举例):
1、如交替性斜视其视力为OD:1.0;OS:1.0,即右眼和左眼视力相等,但丧失了三级视觉功能,如按“共识定义”是否可以认为不诊断为弱视?
2、间歇性外斜视,近立体视(动态立体视)存在,远立体视(静态立体视)消失,因此弱视诊断不能单纯以视敏度高低来评价或定义,要强调视觉功能的完整性和横向性,而两者绝不可代替和或缺!因此人类三级视功能缺陷更应属于弱视范畴。
弱视的狭义概念(弱视产生):
1、双眼视觉协同配合机制缺陷;从视网膜三级神经元到外侧膝状体及视皮质视觉中枢整合加工和分析视觉信息的机制缺陷;
2、对外界视觉环境感知的视觉认知缺陷及视觉谬误;
3、对空间频率和对比敏感度分辨力的减弱(视敏度)和三级视觉功能(同时、融合和立体视)不同程度丧失和缺陷。
弱视的宏观和微观概念:
弱视临床定义在宏观层面上,强调以机能为主。弱视的基础研究则确定了弱视发病的微观概念:如亚细胞病理生理(视觉神经系统及通路细胞形态轴树突触数目变化等等),以及相关兴奋和抑制性受体蛋白表达和神经递质的量子释放变化和视觉电生理学改变等等。
在这里我们更要强调的是弱视发病机理研究需要科学化,多学科化和规范化管理实施,要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弱视发病机理的综合性研究和依据弱视科学定义来合理使用弱视治疗仪器综合性矫治各种类型弱视,而绝不是盲人摸象,单一、片面和形而上学。
专家介绍:
邵立功:眼科学与视觉发育科学博士、儿童眼科学与眼视光医学博士后、美国休斯顿大学视光科学院小儿视觉发育学与眼科学客座教授、医院儿眼科专家会诊中心主任医师,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眼病防治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专家委员、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儿童青少年斜视弱视近视眼保健指导中心主任委员、中国眼视光学杂志常务编委。
值班编辑: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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