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性轻度弱视一个月左右可达正常视力标准;
单纯性中度弱视两个月左右可达正常视力标准;
疑难弱视三个月左右可达自身视力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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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弱视是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患病率约为儿童的1%-5%。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弱视的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愈率越高。弱视影响立体视觉。
一、定义
(一)VonNoordenMD()
由于形觉剥夺或双眼相互作用异常导致单眼或双眼视力下降,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经恰当治疗后视力提高者。
(二)美国眼科学会临床指南()
由于视觉中枢异常导致最好矫正视力下降,儿童早期由于光学性、物理性或眼位异常引起视觉发育异常。
(三)美国视光学会临床指南(CPG)
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1.0,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发病年龄上限是6-8岁()。
(四)美国眼科学会眼科基础与临床教程斜视与小儿眼科分册
不能直接归因于眼部或视路的任何结构异常所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是由生命早期异常的视觉经验引起的,常发生于眼位偏斜、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和各种造成视觉图像质量下降的疾病。
(五)中华眼科学会斜视弱视学组()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二、病因
弱视的根本原因是视觉发育的敏感期:视觉剥夺和双眼相互作用异常。
(一)视觉剥夺
由于先天性或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
(二)双眼相互作用
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像与模糊物像之间发生竞争(两眼相互作用异常)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
三、分类
按病因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一)斜视性弱视
由于斜视引起的复视和视混淆,使病人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中枢主动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使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形成弱视。单眼性斜视形成弱视。
(二)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双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00D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未经配镜矫正,虽经调节,仍无法获得清晰的视网膜影像,引起双侧弱视,佩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可以逐渐提高。
(三)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远视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近视6.0D致使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融合困难,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度数较高的一眼,日久形成弱视。
(四)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尤其在生后头3个月,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或遮盖一眼过久,妨碍外界物体对视觉的刺激,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形觉剥夺可形成严重弱视,其视力预后较斜视性或屈光参差性弱视更为严重。
四、弱视程度
根据矫正屈光不正后的远视力分为:重度弱视:≤0.1;中度弱视:0.2~0.5;轻度弱视:0.6~0.8。
五、临床特征
(一)光觉
弱视眼的视功能在许多方面有异常,如视力减退,拥挤现象,旁中心注视和对比敏感度下降,但它的中心凹和周边部视阈正常,能察觉最暗淡的光亮。
(二)视力
1.0~2岁视力评价法:
(1)定性检查:对光反射,固视反射,瞬目反射,追随运动,视动性眼震等;
(2)定量检查:视动性眼震法(OKN),EOG,视觉诱发电位,条栅视力卡,PL法;
(3)视力评价:新生儿视力约为0.03~0.05,VEP客观检查结果:6个月就达到了1.0,OKN,PL检查等心理物理检查是0.1~0.3。
2.2~4岁视力检查方法:
图画、E字及环形单视表检查。
3.5岁或更大儿童视力检查方法:
(1)Snellen视力表等。此年龄视力称为幼稚型视力,其特征是分读困难;
(2)注重双眼视力差别的定性检查。
4.各阶段的儿童视力:
儿童的视力发育不是由异常到正常,而是由低常到正常。
(1)2-3个月:0.01-0.02
(2)4-5个月:0.02-0.05
(3)6-8个月:0.06-0.1
(4)9-12个月:0.1-0.15
(5)1岁:0.2-0.25
(6)2岁:0.5
(7)3岁:0.7
(8)4岁:0.8
(9)5岁以上:1.0
(三)对比敏感度
(1)对比敏感度是在明亮对比变化下,人眼视觉系统对不同空间频率的正弦光栅视标的识别能力,是重要的形觉功能定量检测指标;
(2)研究表明,弱视均有CSF功能的缺损;
(3)正常人与弱视者比较,CSF曲线较正常低,峰值左移。
(四)拥挤现象
对单个视标的识别能力比对同样大小但排列成行的字体的能力要高的多,这个现象叫拥挤现象。拥挤现象的原理是因为侧方抑制不完全,人眼在辨别物体时,除了集中于该物体,周边物体对其干扰应该排除,此为侧方抑制。若侧方抑制不完全处于失抑制状态,兴奋会扩散,旁边物体对被注视物体的干扰不能排除,此为拥挤现象。
拥挤现象临床意义:
1.发育性弱视患者应做单个字体和行列字体两种视力表检查;
2.弱视治疗的目的是使行字体视力正常;
3.单个字体视力正常而行字体视力仍不正常者预后不佳;
4.二者差别越大,预后越差。
(五)注视性质
1.中心注视:1°以内。
2.旁中心凹注视:1~3°。
3.黄斑注视:3~5°。
4.周边注视:5°以外。
(六)电生理研究
1.P-VEP:弱视眼的VEP振幅降低,潜伏期延长,刺激双眼时振幅不明显增高。
2.P-VEP和P-ERG:振幅降低,潜伏期延长。提示弱视眼的病理改变不仅在视中枢,视网膜的神经节细胞也受到影响,尤以分辨精细图形结构的X-细胞受损明显。
3.多导VEP地形图:正常儿童双眼或单眼全视野刺激多导VEP呈对称分布;内斜视弱视眼有半视野刺激效应,分布非对称分布,其对侧眼亦为半视野刺激的效应;屈光参差性弱视的弱视眼与对侧眼的评价结果呈对称分布。
六、诊断
视力检查、屈光检查: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
眼位检查:斜视性弱视;
外眼、屈光间质检查:形觉剥夺性弱视;
注视性质检查:中心注视性弱视、旁中心注视性弱视。
(一)弱视筛查年龄
建议筛查开始年龄为1岁。1-3岁儿童采用眼底瞳孔反射照相法检查,发现高度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或屈光间质混浊等弱视危险因素。大于3岁儿童开始视力筛查。
(二)弱视诊断标准
对不同年龄儿童采用不同视力参考值的下限:3岁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如果幼儿视力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两行,但临床未发
现形成弱视相关的危险因素,诸如:单眼斜视、屈光参差、上睑下垂、屈光间质混浊,以及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因素,不宜诊断为弱视,可随访观察。
七、治疗
临床实践和动物试验证明,人类视觉系统的敏感期与猫、猴相比,开始较晚但持续时间长。视力发育在2岁以内为关键期,2~5岁为敏感期,6~12岁为可塑期,12岁以后不再发育。在敏感期内存在角膜混浊、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较长期遮盖一眼、屈光参差、高度远视和斜视,均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弱视,同时这个时期也是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
成人弱视怎么办?有些弱视患者因为小时候家境贫困,没有金钱治疗;有的患者在小时候父母没有过多在意,发现时间较晚,错过了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有的患者小的时候不怎么配合治疗,或者治疗没有效,超过了年龄......
超过12岁之后的弱视患者真的没救了吗?现代医学证实弱视的病因,病损部位主要体现在视觉系统三大部位——眼底视网膜、视觉传导神经以及大脑视觉中枢。
近几年来,随着现代视觉电生理学,神经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视觉电生理学的临床应用,使弱视病因机理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过去对弱视的认识只限于眼球组织,而现在认为多数弱视患者(特别是严重患者)的病根正深入大脑内层视觉传导神经组织及中枢皮质层。现代眼科视觉电生理,临床上EOG、ERG与VEP联合应用对视觉系统的病变分层定位检测与验证对比,多数弱视患者大脑中约40%或更多突触联系在发育中功能丧失,视觉传导神经萎缩,外侧膝状体相应层与之联系的中枢皮质17区IUCaCENG层神经元发育不良和减少(严重者17区神经细胞不足20%)最后导致空间分辨率差而产生弱视。这就是近几年新发现并提出的弱视发生中枢学说。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研究的不断深入证明:人的视觉系统可塑性是终生存在的,成人弱视被判定只是一种“视细胞睡觉”,通过唤醒“睡觉”的视细胞可以有效治疗成人弱视。《美国科学院院刊》上一项研究成果证实,成人弱视患者的视觉系统可塑性高于正常人,大脑神经系统的细胞之间发生突触活动或调控时,视觉系统的“发育可塑性”即被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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